泰国法律法规概览——泰国物权法
在泰国置产(泰国不动产相关法律法规)
1、外国人的土地所有权
参考:https://www.thcnbbs.com/thread-18-1-1.html
补充一点,直至2006年的由内政部和土地部门联合发布的”土地局指南“,外国人通常的做法是成立一家泰国公司,购买超出泰国外国所有权配额的土地或公寓。只要该公司持有大部分泰国股权,购买房产时没有任何限制,而且部分外资公司被视为任何其他泰国公司。但是目前,政府正在限制外国人对泰国公司和被提名人股权结构的非法使用。根据土地办事处和商业登记部门的新规定,如果涉及任何外国股东或有权代表公司签署或共同签署的外国董事,有关部门官员现在必须遵守与泰国公司有关的程序。
目前,外国人注册公司来购买地产的做法并不常见。当根据新的土地办公程序建议外国人以泰国公司名称在泰国购买房产时,外国人通常不能出现在公司组建文件(组织章程大纲/股东名单)上。只有在物业被转让给100%泰国公司后才能达到49%股份将转让给外国人。也就是说,要注册公司购买土地或带土地的房产,此间公司在注册土地所有权时必须100%是泰国人持有股份,只有在地契注册到公司名下后,才能将49%的股份转给外籍股东。
请注意,以外国财产所有权的前提成立的泰国公司是非法的,并导致非法的外国所有权(因为其目的和泰国被提名人的股权结构)。拥有房地产的公司必须是能够展示商业活动的正常活跃公司,每年举行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正确的会计报表,并且作为部分外资公司必须遵守外国商业法。它不能是一个代表外国人持有土地的空壳公司(这是非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