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檢方不上訴 塔信之子洗錢案了結
【編譯江湖/曼谷報導】最高檢察院本月24日裁定,不再針對塔信之子潘通貼涉嫌的洗錢案向中級法院提出上訴,使該案件就此了結。而最高檢察院副發言人巴玉29日宣布,根據掌控的證據而作出不再上訴的決定,不會引起最高檢察院與司法部特別案件調查廳之間的矛盾問題。
巴玉指出,之前最高檢察院按照特案廳提出的證據,針對前總理塔信之長子潘通貼涉嫌泰京銀行非法貸款進行洗錢案作出起訴,涉案金額1000萬銖。該案於去年11月25日由貪污與舞弊案件中央法庭作出一審宣判,認為涉及潘通貼的起訴證據說服力不足,予以駁回起訴。之後最高檢察院於今年初決定不再針對潘通貼的案件進行上訴至中級法院,但特案廳開會總結案情後,向最高檢察院發出公文要求提請上訴。
最高檢察院副檢察長乃內本月24日代理最高檢察長對此案再次作出裁決,裁定不予上訴,雖然法院批准此案可延展上訴期限至6月25日,但最高檢察院鑒於手上的證據,認為實在沒有足夠理由上訴。巴玉強調,最高檢察院在辦理該案件時沒有受到任何政治勢力干預,也不會與特案廳發生矛盾,兩部門將各司其職。
巴玉說,對於潘通貼涉及的洗錢案件,到此已經了結,而最高檢察院指示檢察院進一步收集案件內情,以再次向社會作出解釋不予上訴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