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吨,全假!中国爆300亿“假黄金”惊天大案(3)
总结来看,有三个原因:
一是“项目随人走”。某银行高管跳槽到长安信托,长安就上马了金凰项目;后来长安内部股权关系变革,新高管收缩项目规模。
这个旧高管团队分散到了东莞信托、民生信托等,项目也就跟着这些人在信托业“遍地开花”。
雪上加霜的是,正在漩涡之中的安信信托、四川信托也各自牵涉其中,且规模不小。
二是有保险公司财险增信。“黄金质押+保险增信”,大多数保单注明了黄金重量和质量由保险公司承保或鉴定;本来就是低风险的业务又加了一道“保险杠”。
三是武汉金凰融资的项目参与“三环集团”已经改制竞标成功,项目本身“钱”景广阔(仅靠土地改性就能收益翻倍)。
这样一“捋”,逻辑就通顺了。
回过头去看,武汉金凰项目,其实有两个极端:
一端是融资主体财务状况不好,主营业务没什么亮点,靠一个“改制并购”的前景来融资,混改过程中间又矛盾重重;
另一端,是“黄金质押+财险承保”这种看上去低风险的融资模式,偏偏还能提供高收益、大体量融资;高收益意味着投资者接受度高,大体量意味着巨额管理报酬,这对信托公司无疑是巨大的诱惑。
谁在造假?
此信托模式中,参与者有金凰实业、黄金检测机构、保险公司、黄金保管方(银行等)、信托公司,在案件水落石出之前,我们仅从逻辑上分析谁在造假:
信托公司没有参与黄金造假。在该信托融资模式中,金凰珠宝共获得了10家以上的信托融资,要让10家以上有竞争关系的信托公司联合欺诈各自的投资者形成合谋,无异于集体自戕,几乎没有可能;同时,融资方若要让游戏持续下去,亦需更多的信托公司参与进来,这便需要信托公司在不必合谋的情况下便可参与进来。从逻辑上可以判定信托公司没有参与黄金造假。
金凰珠宝必然造假,假黄金皆出自其手,这一点不必讨论。
涉事的黄金检测机构可能造假,也可能检测到的确实是真黄金而无责。
保险公司有可能造假。保险经办人被买通,该经办人需要一颗天大的胆子,比贾老板的胆子还要大,即拿比贾老板少的钱,干比贾老板还要大的事。
黄金保管方有可能造假。银行内鬼在黄金入库后狸猫换太子的可能性无法排除,即调包发生在黄金保管方,前有“农行39亿票据变报纸”的先例。
从逻辑上分析,在黄金保管方造假的中间环节最少,嫌疑最大。即涉事的黄金检测机构每次检测的黄金都是真黄金,保险公司看到的是真黄金,信托公司经办人看到的也是真黄金。看完之后,则换成了假黄金,真黄金拿出来进行下一次融资。按此逻辑,需且仅需融资方买通保管方,检测机构无责。
信托公司的责任
信托在经历重重风控之后,却受伤如此之重,那么问题出在哪里?真的就只是保险公司的问题吗?信托公司的主要责任在哪里?
投后管理不力是信托公司管理失职之一。东莞信托早在2020年2月,便抽检了所质押的黄金为假,但直到2020年6月,假黄金的信息才暴露出来。由此可见,在“黄金质保+保险保单”的信托融资上,必有瑕疵,保险公司对承保财产的投保后管理、信托公司投后对质保品的管理上都难逃其责。若在投后管理中,无论抽检方是保险公司,还是信托公司,对质保品有那么几次抽检,早日将风险暴露,便不会形成今日之惊天大雷,此为信托公司管理失职之一。
信托公司对资金流向缺乏有效监管是其管理失职之二。我们知道,每一个融资类信托计划中,在资金流上,资金用途与还款来源是重中之重。如果还款来源断流,才是处置抵(质)押物。那么,在此案件中,还款来源又是什么?即使我们不追究还款来源,我们只关注质押品处置价值。我们从黄金价格走势来看,黄金价格自2015年起,便处于上升通道,COMEX黄金价格已从2015年底最低价1046上涨至今日的1785,涨幅达71%,如果金凰珠宝,把融到的资金全部用于购买真黄金,再用真黄金抵押再融资,亦可还本付息。由此可以推断,信托公司没有或者不能有效监管资金流向。
以上两点,或将成为信托违约后投资者追责的切入点。(转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