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非攻读学位留学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留学泰国人员登记表》 (2)学校出具的在校学习证明文件(须加盖公章),须包括就读院校、所学专业、注册和结业时间等信息,以及出具该证明文件的校方人员的电话和电子邮件地址 (3)有效护照的个人信息页及在学期间的学生(ED)签证页及学生(ED)签证延期页
" A& U3 A6 K F3 }四、领取《证明》 1、网上注册及提交材料期间,系统将先后发送三封邮件至注册时所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这表明《证明》的办理申请已成功提交,且办理工作仍在继续。《证明》办理一般需两到三周,办理完成后,系统将发送名为“留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打印回国证明”的电子邮件至注册时提供的电子邮箱,收到该邮件后即可于每周周五09:00-11:30或14:30-17:00(中国法定节假日除外)来教育组领取《证明》,无需提前预约。我组暂不提供《证明》邮寄服务。
# M7 ]* _3 M' m8 ^3 a, S0 Q2、领取证明时,申请人需出示本须知第二(二)中所要求的全部申请材料原件。教育组无法提供上网、打印、复印、扫描或传真等服务。 : J$ z4 d- o: N$ m+ f" x/ o: K
3、申请人和代办人所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材料伪造或不实信息,教育组或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一切后果由责任人本人承担。 " e5 a+ E8 q1 P7 l5 s0 n1 e
五、联系方式 地址:曼谷拉查达批色路3巷(Soi Ratchadaphisek 3)清贵大厦(AA building)3楼,中国驻泰国使馆教育组。对外办公时间:每周五。 电话:022452918(工作时间08:30—12:00、14:30—17:00)6 o: S5 R; v3 F" ~! `7 I! j"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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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x/ L8 ~+ Y0 q六、泰国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有哪些作用? 一般来说以下几种情况,都可能会用到《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1、 报考公务员或研究生; 2、 在企事业单位评定职称; 3、 在国内购置住房申请扶持等; 4、 向海关申报购买国产免税小汽车; 5、 申请国内相关科研启动经费、基金等; 6、 部分大中城市创办企业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7、 留学人员子女在部分大中城市优先就读学习; 8、 在部分大中城市落户、多生子女上户口、档案办理或工作居住证明等。 注意:学历学位认证业务已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回国人员证明。
0 Z$ L0 J) z' L, f5 e申请人需提供: (1)英文毕业(学位)证书或毕业证明、英文成绩单原件 (2)护照原件及身份页复印件并签字 (3)申请表。 ; G3 z! K: I9 C) e- n
如请他人代办,受委托人还要准备: (1)英文委托信 (2)代受委托人护照原件及护照身份页复印件并签字 (3)填写委托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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