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双国籍官员的被罚! “公职人员政务处罚法”明确了对于公职人员违规获得国外永居证或国籍行为的处罚,这是历史上第一次以法律形式规范公职人员行为。 中国是一直不允许持有双重国籍的,在“处罚法”出台之前,就有不少“公职人员”被罚了。 这一天,微博上一位用户爆出猛料称,河北某企业家及公职人员拥有双重国籍!除中国国籍外,还拥有圣基茨和尼维斯联邦国籍...这啥国家啊…怎么入籍入得这么非主流啊… 被爆料者名叫孙某,1982年出生,拥有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工商管理硕士,还是多家集团公司总裁。另外,他还担任人大代表等公职。同时,他的个人财产也是一大亮点,2015年,由私人财富咨询机构Wealthx.com发布的“2015年全球最富有的20位35岁以下亿万富豪排行榜”显示,孙某榜上有名,排第12名,拥有26亿美元资产。另外,在2017胡润“80后”财富继承富豪排行榜上,孙某排名第12名。在《2018胡润全球富豪榜》榜单中,孙某及父亲以130亿元人民币(专题)排第364位。 他取得双国籍的信息刚一被披露,就受到了应有的制裁,而后官方也证实了该消息,对其进行了处分。依法罢免了孙某的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在2019年时,上海一名外企高管知法犯法,挑战“双国籍”底线,为5岁澳籍女儿办上海户口,伪造文件被拘役2个月10天,并罚款2000元。 高某是一名在上海工作的外企高管,本享受着相当优渥的薪资、得天独厚的经济条件,以及美满幸福的家庭。他妻子是华裔(专题)的澳洲公民,5年前女儿出生时也因此顺理成章入了澳籍。而后来,为了帮女儿办理上海户口,方便她以后在财产、房产方面的继承,高某走上了一条违法道路。 想办中国上海户口,但又不想丢掉女儿的澳大利亚国籍。于是高某委托别人以“非正规手段”伪造材料,包括两份文件和三枚公章。然而这份材料在递交后被警方核查发现。随后,高某被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提起公诉,被判拘役2个月10日,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实在是“偷鸡不成蚀把米”,犯罪记录成为了他人生的污点,女儿的户口也无疑办不成了。 高某是一名25岁的华人妹子,而她却做了大部分妹子都没想过去做的事——去美国当兵… 才25岁的她已经是美国现役空降兵,当兵的消息一被传出就受到广泛关注,然而,她火了没多久之后,身份就遭到了反转… 据网友爆料,高某原本是个艺术生,她为了获取美国国籍,同时又不放弃中国国籍,还改了一次名掩人耳目。不光如此,她还在在论坛上教广大网友如何保留中国国籍的同时加入他国国籍, 原来,高天某先是为了拿到美国绿卡,假结婚,接着为了快速拿到美国国籍,才中途退学参军,因为美国有个“紧缺人才募兵计划(MAVNI)”,在计划成功后,还不愿意退出中国国籍,继续持有中国护照… “紧缺人才募兵计划(MAVNI)”显示,外籍人士只要在美国服兵役3到6个月便可成为美国公民,不但解决身份、军队工资、福利,也同时解决就业和未来保障问题。 随后这名姑娘因为持有双重国籍而被注销了中国国籍,为了入籍美国,她走过的路可谓是山路十八弯…入籍国外无可厚非,但依旧想保有中国国籍,是不是有点太贪心了。 对于双重国籍,由于中国此前关于这一块的法律一直不太明确,所以给了太多人钻空子的机会。如今“处分法”公布,不法之徒就不要想再有机可乘了。 三、双重国籍能被杜绝吗? 华人小伙伴们一定要看仔细了,可能你并没有持有双重国籍的意思或意愿,但有时一不小心就可能被认为持有双重国籍,对于国籍法律,我们一定要熟知啊。 首先,海外华人一定要知道,怎样才算中国国籍,怎样不算中国国籍。 1980年9月10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四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五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第五条给出两个限制条件:“即一为“定居国外”,二为“具有外国国籍”,只要二者同时不符合,便可以获得中国国籍。” 在明白了这一点之后,我们还要知道,什么样的行为会导致你放弃中国国籍。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明确规定了丧失中国国籍的几种情况: “第九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第十条:中国公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 一、外国人的近亲属;二、定居在外国的;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第十一条: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丧失中国国籍。” 弄明白这些之后,你应该知道自己属于什么国籍了吧。 然而,倘若你是海外国籍,那么还需注意,外籍华人留宿中国,24小时内必须要报备! 这并不是什么新政了,而是早在1986年,这个规定就已经开始实施了! 如果没办理的话,公安机关有权对你给予警告及处以2000元以内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非法居留者则以每天500元、总额不超过1万元予以罚款!甚至还有可能处以5-15日的拘留! 2020年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正式生效,那些在职公职人员,想要持有国外永居证、国外国籍,同时又想做官不想放弃中国国籍的做法,再也不可能实现了!有网友表示,还要再加一条“包括亲属”,这是不是过分了。(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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