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契丢失或损坏之后,首先得到当地警察局登记挂失。 当意识到地契遗失之后首先要做的就是向当地警察局汇报,为了记录在案证明土地所有者没有将地契出售、抵押或交换给他人,并希望重新申请到新的地契。当完成挂失登记后带上挂失单去土地局申请颁发新地契,而该挂失单也将成为日后有人将遗失的地契做非法用途时的有力证据。请保留该挂失单。 地契丢失的情况土地局规定需要两名证人出面确认能够证明地契确实丢失的证据是非常重要的,有时,仅是警局的挂失单可能不足以让土地局同意颁发新的地契,因此,为了确认地契丢失,土地所有者可能需要寻找证人来确认地契确实已经丢失,并证明土地所有者的行为是可靠的,他们并没有因为欠债或已向资本家抵押了土地,而来骗取新的地契。 土地局需要两名证人作证,也许是熟识的熟人或邻居,去的两名证人都需要出示身份证原件以及填写相关表格,并在土地局官员面前签名为证,如果日后有问题发生,两位证人也必须上法庭作证。 等待阶段在补办手续都完成后,土地局会对外进行公告30天,如有异议会移交法院解决,比如该土地另有主人或者原土地所有者已将土地卖出的。如30天后无异议,土地局会补发原地契的代替文件,工作人员补发地契的时间大约14天左右。也就是提交申请后约45天拿到新地契。 https://pic1.zhimg.com/80/v2-4a604ced9013cccafe8fe404e6f24560_hd.jpg补发地契上会盖上“替代”红色印章所以请妥善保管您的地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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