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4月3日,暖武里警察局以“作伪证”的罪名指控Kratik,以违反《海域海事法》第119条中的规定,向河流中丢弃酒瓶的罪名指控Job,并希望法院对两人发出逮捕令。但暖武里法院并未批准对两人签发逮捕令,转让警局对两人发出传唤证。 另外,据泰媒报道,Saen在暖武里警局录完长达5小时的口供后,上缴了20万泰铢保释金,要求保释。经警方评估,认为Saen没有潜逃的行为,决定予以其保释,但要求其每七天到警局报道一次。 在离开警局前,Saen就记者提问“事发当日,船上发生了什么?”和“Tangmo是否真的是在船尾小便?”作答称,Tangmo真的是去船尾小便,之后一切交由司法程序执行,她自己也和Kratik打电话沟通过,也很同情事发当日在场的所有人。据悉,Saen否认了对其的所有指控。 " b% Y: }' c- h& `. m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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